可以的,可以办理转学。
小学办理完入学,因为已经入学籍了。但是有别的学校接收的话,可以办理转学。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转学简介: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法律分析:可以转学,但不可以留级,并不是转学了就能留级了。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转学时需提供相应的转学材料?转学的学生(含外籍学生、港澳台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转学。
户籍迁移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且新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各类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特殊原因符合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转学条件的和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不得转学小学一年级上学期、六年级下学期、初中一年级上学期、初中三年级下学期不得转学。每学期开学1个月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学生在“休学”“辍学”状态下不能进行转学。小学班额超过45人,初中班额超过50人的学校,原则上不予转入。
转学材料因户籍迁移需转学的学生,应提供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材料,户籍迁入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各类优抚对象应按照相关文件提供身份印证材料。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因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