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只要基本法律效应的,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按照现在的规章制度而言,首先需要看用人单位所设定的赔偿金合理不合理,如果合理的话,我们个人可以需要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也是培训费,赔偿的比例,是培训的比例,如果我们跟企业所签订的合同里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的,那么我们也可以申请裁委确认竞业限制无效,前期就是要在离职后,按月支付你竞业限制补偿的,毕竟,我们要清楚,专项技能培训协议里约定的,跟竞业限制协议无关。
一、按照培训费比例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保障我们跟企业之间一个最重要的凭证,有了这个凭证,我们跟企业就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只是不是我们个人的原因,那么企业就对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就以上的问题而言,培训协议,需要看企业是否对你个人出资,如果是企业对你个人出资培训,那么只要拥有培训合同和款项支付凭证,那么单位就有权要你赔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合情合理,我个人建议,可以跟企业好好协商,不一定要两败俱伤的。?
二、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培训费?我们要清楚知道,用人单位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实际上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业务,如果企业没有按照法律,为我们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那么按照《劳动法》规定,我们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管是否存在签订合同,只要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就可以了,所以,只要我们在服务期内,那么我们就必须赔偿,实际上,这是一种附加条例,如果有可能的话,直接去劳动部门投诉,可以单方面否认这个协议。
法律主观:
员工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吗用人单位为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而对特定劳动者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是符合现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必要举措。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二)学历培训;(三)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四)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培训费用如何认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对于什么是专项培训费用,一般来讲值得使公司每年从工资总额中划拨的培训经费,即只有对员工提供了培训经费,才能认定为专项培训费用。实践当中,一些公司存在“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方式,即由老员工带新员工的方式手把手教员工。对于这样的培训方式,只能认定为业务培训,而不能认定为专业技术培训。此外,一般公司对于带徒弟的老员工一般都是通过津贴或补助的形势给予激励的,而无论津贴还是补助,走的都是公司的工资序列,因此不能认定为是培训费用。对于脱产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食宿、差旅费用只要是从公司培训经费中予以报销的,都可以认定为是培训费用。对于考察的费用,一般也都是从培训费用里出的,也可以认定为培训费用。但是,对员工进行脱产培训也好、考察培训也好,最佳的方式是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所花销的培训经费作一个确认,让员工签字。培训费的支付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不合法、
如果你是实习员工(就是刚进公司,还没转正的)
1、培训(类似于上岗培训、大部分的公司之所以会有3个月的实习期,一般第一个月是了解公司情况、第二、三个月就是让新手进行上岗训练。优异的基本上2个月就转正)
如果你已经是转正员工、
那么培训、也无需赔 培训费和1个月的工资、合同上最多只能让你陪违约金。
你好,关于你所讲的这个合同中培训的问题,涉及到《劳动法》中的一个服务期的问题。下面我来给你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什么叫服务期?服务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间。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单位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你就应该干满合同约定的时间。
然后,法律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你们当初在合同中对违约金这一块是否有约定?
第三,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协议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依约履行,不得违返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否则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最后,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而迫使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辞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现在可以从这几方面去考虑:第一,辞职是因为单位违法,违约,还是因为你自己的原因。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就要承担违约金,这是不可少的。第二,关于违约金的计算问题,首先要考虑单位培训的金费支出情况,虽然订的培训费用是3万元,但是现在未必全部培训完,甚至有可能培训还没有开始呢。如果培训还没有开始,那显然不用赔,如果开始了一半,那就可能只赔一半,根据具体情况来按比例来计算。第三,即使培训全部结束,也就是3万块的培训费用已经形成,还要根据单位和你签的服务期的时间,如果只签了3年,你已经干了一年,那只培三分之二。这个是数学问题,我想,你应该会算。
祝你好运,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祥情请参考《劳动法》,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企业培训费用是有规定的。
对培训费的规定如下: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3、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要求其赔偿培训费;在试用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在合同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4、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综上所述,企业培训费用是有规定的。生活当中有企业关于培训费是让职工自己出的,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职工的岗前培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有的培训费用都应该由企业自行承担的,除非职工违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才能够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如果公司对你进行的培训,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则该协议有效,不做了就要赔钱。
2、虽然后来只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你续签劳动合同,你是需要继续履约的。否则,就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按照未履约年限支付,不涉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