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每个人对自己儿时生活过的地方都有深深的印记,都会在心底留有一股特别的情愫,无论走到哪里,无论何时何处,时常会陡然升起。这就是乡情,是一颗由美好、温馨和忧伤凝结而成的果子。老舍的《想北平》,就是对乡情最真的诠说。老舍爱极了北平。他生在北平,长在北平,北平是他生
长的摇篮,是他儿时就开始的一帘幽梦。在他写作的41年里,虽然大部分时间并不在北平,但无论是在何地,他都在写北平,写北平的点点滴滴,犹如绵延不断的相思泪水。素朴而又真挚的文字让人们读来不禁神伤,《想北平》亦如此。从文章的一开始,老舍就已经既谦虚又有些许遗憾地说“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话语是极言所知之少,可要知道,那是“我的北平”,再少也是唯我所独有的,是不属于他人的。其实,从那“只是‘我的北平’”的说法中,我们是否已经
可以感觉到老舍潜藏在其中的小小的自私与骄傲?这都是因为他太爱北平,北平已经深入到他的血脉之了。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爱,又该怎样来言说这个爱呢?正如老舍所说,他对故乡北平的爱是要说而说不出的,就如他讲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是啊,大家都有体会,对母亲的爱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用言语来表达的,我们越爱自己的母亲,越不知该怎样对母亲说出心中的爱,而老舍“爱北平也近乎这个”。这种无以言说的爱其实是最真最切的表达,是最发自心底的真情,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在老舍的心目中,北平就像自己的慈母,和自己血肉相连,深情永远。并且,也如同我们爱自己的母亲爱的是她的全部一样,没有谁爱母亲是仅爱母亲的某一点的,老舍所爱的北平“不是枝
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是“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的。可见,老舍先生的整个身心就是和北平相融合在一起的。因此,他认为北平的每一点一滴中都有他,他的每一丝的想念中都有北平,他和北平是不分彼此、水**融的,只是这样的情怀有时真的是说不出来,表达不了的。我们每一个人,如果曾经在某个地方生活了许久的话,大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只是我们也说不出来而已,可是我们理解这种感情。这样的感情往往是非常真挚,是发自肺腑的,老舍所以说“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而自己不是诗人,实在不能尽情地传达出对北平的爱,他感到愧疚,因为他生于斯,长于斯,这里给了他一生的起点,也把生命最初最重要的一些东西浸入他的性格和脾气里,而他居然难以言传出对这里的感情!其实,我们深深地知道,即使先生是一位诗人,也未必能够表达得了、表达得尽他对北平的这种烙印在骨子里的感情的,因为这种感情太浓厚了,太深挚了,是无以言说的!可是因为表达不了,实在又是有些不甘心的,只有一再地表白:我说不出来!而其实,从这样几个简单至极、质朴至极的字眼中,从这样直白至极的表达中,我们已经读出了先生发自心底的对北平的深厚感情了,想一想,有哪种感情能比连说都说不出来的感情更深更厚、更不可测量的呢?透过文字,我们读懂了老舍先生的心,对北平的心。老舍眼中心中的北平真的是他自己的北平。北平固然有被更多的人常常说起的故宫、颐和园、天安门等等,在很多人的意识中,这些就是北平。其实不然,一座城市和人一样,是有自己的性情的。尤其是在生活了很久的地方,才可能会捕捉到这种性情。因为感知到它,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更有心灵。如果能知晓这一点,就能明白只有故宫、颐和园、天安门等等的北平不是真正的北平,就能理解老舍先
生心中的北平是属于他自己的北平了。先生心中的北平是亲切自然的,是朴实可近的,就如我们对于自己熟知的家乡一样。他把北平与“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来比,固然,在先生的心目中,它们都比不上北平,但在先生的笔下心中,它们比不上北平的不是北平的雄伟巍峨,不是北平的气势磅礴,恰恰让先生感觉难忘的是这样一些画面:“北平那样既复杂而
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还有“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偌大的一座北京城在老舍的心目中,没有那么多的复
杂,它就是先生的家,还有比家更让人感到熟悉和亲切的么?可以这样说,他是爱极了北平,爱极了生活中的北平,可以接近的北平。他“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而且喜爱的就是普通的“草花儿”——即不名贵甚而没有名字的花儿,可是这丝毫不影响它的花开热闹和可爱。喜爱普通的蔬菜,不是山珍海味,可那样的菜摊子上是有诗一般的美丽
的。喜爱的果子就是自然的山果,没有进口水果的高级,但那是纯天然的,带着大自然的清新白霜,简直可以嗅得到果子的清香!在老舍的心中,北平是不是朴质、亲切得就像自己的家?不是对一个地方的感情已经浓郁、苏醇得如经年老酒,又怎会有如此亲切、朴实的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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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心中惦念着的,还是北平。他说人家的城市笨拙、喧闹,北平庄重、有人情味:多明显的地域情结啊!作者运用极为熟练的对比手法,写出了北平对于他的独特意义!一边是世界各大名城,一边是自己生活的北平,这样的比较显然让人期待一些特别的意义。作者意在表达自己对北平的深厚感情;于是在《想北平》中,作者的文字如文火炖鳗鱼一样,慢慢地让你感受到了他对北平深切、真挚的爱!那是一种渗透在骨子里的深情!“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老舍把景语、情语融为一体,浑然天成;他鲜活的文字,竟是那般如锥画沙,不落痕迹。他抒写对这座文化古城的深情眷恋,一处景便渗出刻骨铭心的一缕情,他想“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 可大家知道“杜鹃啼血”的寓意吗?“杜鹃啼血多喻悲苦之情,或多用作离愁国恨的寄托。”很明显,即便背井离乡,也几乎无人用杜鹃啼血表达对故乡的思念的;那么,作为一个对字眼非常慎重的作家,老舍怎么会这样写呢?很显然,这是老舍颠沛流离、饱经沧桑之后的感受和渴望。文人一般不议政事,老舍却不能掩盖自己对北平的深切担忧!这实际上体现了一个知识分子的精神高度。
北平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像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平的物产,写北平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中表明了作者与北平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但是,作者现在哪里?此篇文章是他流落青岛时所作。距离产生美,贫寒的生活也许并不值得向往,只是因为想而不能得,就有了深沉的情思。在《老舍自传》里,还有一篇《望北平》的文章,其中有这么一段:“八年流浪到处为家,反正到哪里我也还是写作。干吗去挤车挤船的受罪呢?我很想念家乡,这是当然的。可是我既没钱去买黑票,又没有衣锦还乡的光荣。那么就教北平先等一等我吧。”无论是“想”还是“望”,都是在遥远的地方期待!
用“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收尾,有如“曲终收拨当心画”,使人情动于衷,意味深长。北平,是老舍的城。即便在这里平凡地生活,也让老舍满足了。但作者的期盼是不是可以达成呢?“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这最后一句,因为特定的时刻而让这篇散文获得了一种沉淀的氛围:面对北平即将沦陷的危机,老舍作为一个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肯定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在故乡可能面临没顶之灾的时候,老舍《想北平》的目的何在?艾青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满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在这个时候思乡,谁言乡思非国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