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不回答你的主题。
先问你为什么要退学,难道对自己没有信心?或者付不出辛苦?据我所经历的,军校的生活是艰苦一些,但远没有想象的艰苦,只是纪律比较严,自由受到极大的限制而已。还有如果没有犯政治错误或大的错误,就是军事差一些,或者学习差一些,也都是没有问题的,说的末位淘汰制,就是落实也都是淘汰的那些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人。顺便说一声,如果军事或成绩差没及格,及时找到任课的教员,说些好听的或送些礼,他们就不会为难你的,此招百试不爽。
还有即使你自己不想干了,为什么要选择退学,而不选择毕业当干部后再转业,要知道毕业后就是军官,军官转业就基本上是公务员了,这个多好,如果你分到大城市,随军两年或在本地找个对象,转业后就直接落户到大城市了,如果干得时间长,还能公到住房,为什么要退学呢?
最后退一步说如果真的退学了,你们国防生是有军籍的,那就只能按得员回家了。
法律分析:会受到处罚。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四十五、 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第二款修改为:“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将第三款改为第四款,修改为:“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位证在你交了违约金并达到了学校学位授予的标准之后是可以拿到的。
退国防生除了要把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退还外,还要交纳国防奖学金的2到3倍的违约金。(你大四了,要是四年的奖学金都享受了并且是5000的话,一共要交6万到8万)
留级会被选培办除掉国防生资格,除掉国防生资格后学校要看你的录取分数是不是达到了学校非国防生(你自己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要是达到了,还可以继续就读;没有就回家去。
自己的命运自己把握,部队的确不需要你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