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班是学前一年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预备阶段。学前班是现阶段我国幼儿教育较落后(主要是农村和小城镇),不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即3"6岁的幼儿教育)的情况下,所设置的学前一年教育,是幼儿园数量不足的一种辅助和补充,不是比幼儿园高一级的教育形式。
所以如果你家孩子上完大班后已经得到足够的学前教育,完全可以直接上一年级
不一定要上学前班,没有这样的规定,这种做法不合理合法。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或者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扩展资料《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或者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参考资料:
没问题的,学前班与一年级的上课内容是一样的。没上学前班的小孩上学期学得可能没有上过学前班的孩子好,但下学期就没问题了。
其实很多教师是不赞成孩子上学前班,知识应该要新鲜,否则孩子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反而不利于孩子好的习惯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