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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开辅导班怎么举报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5-05-10
  • 发布时间:2024-05-11 22:20:03
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到者工商管理部门举报。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机构,非法办学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在职教师私自办理辅导班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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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到者工商管理部门举报。

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机构,非法办学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在职教师私自办理辅导班是不合法的。

办学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学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是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没有齐备的证照,即可认定为非法办学。

课外培训机构还可以经营。但是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且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课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培训机构诈骗怎么投诉

不违法。如果商家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存在重要信息不告知的,消费者有权通过合法的方式**,您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在抖音等公开平台曝光商家提供服务不符合标准的、只要有充分证据且情况属实不属于捏造诽谤影响公司商誉的,是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所谓的侵权是指侵害了公司个人或者法人的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被曝光是正常的舆论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在线教育广告乱象:“20课时掌握90%必考重难点”违法吗?

培训机构诈骗投诉方法有:教育部门投诉、消费者协会投诉、公安机关报案、媒体曝光、网络平台举报、学校投诉。

1、教育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投诉,由他们负责管理和监督培训机构的行为。

2、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培训机构的行为涉及到消费问题,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由他们负责调解和**工作。

3、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培训机构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他们负责调查和处理。

4、媒体曝光:如果培训机构的行为被媒体报道,可以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和舆论压力。

5、网络平台举报:可以在一些网络平台上举报违规行为,例如微博、抖音等,会有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学校投诉:如果是在学校内或者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中被骗了,可以直接向学校相关部门投诉,由他们负责处理。

培训机构诈骗注意事项

1、认清培训机构的信誉和资质:在选择培训机构之前,要对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查看其是否有合法的运营资质和相关认证,了解其在业界的口碑和信誉情况。

2、警惕高额承诺和虚假广告:一些不良培训机构可能会以虚假的宣传方式吸引学员,承诺过高的学习效果或就业机会。要保持理性思考,不轻易相信过于夸张的宣传和承诺。

3、详细了解培训内容和费用:在签约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培训课程的具体内容、培训期限、退费政策等信息,并核实培训费用是否合理。避免在不清楚情况下轻率地付费或签署合同。

4、查阅学员评价和经验分享: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查询学员对该培训机构的评价和经验分享,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意见,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随着教育培训广告铺天盖地袭来的同时,广告内容违法成为一个日渐严重的问题。

近日,在线英语教育机构tutorabc因为打出了“全球外教全在这里”“只要21天牢记3000单词”的广告语,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张10万元的罚单。同时收到罚单的还有央视“315晚会”曾曝光的嗨学网,也被罚款10万元。

《广告法》针对虚假广告的内容和处罚做了具体规定,同时针对教育、培训广告又做了专门规定。

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发现,今年1-10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了119起针对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其中因广告违法被处罚的44起,在全部处罚事由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因连续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案件。

尤其是今年5月以来,疫情渐趋稳定,教育机构开始恢复招生,广告违法案件数量和占比都大幅提升,占同期全部案件的73%。

这44起案件中,线下教育机构27起,线上教育机构17起。

按照业务领域,K12课外辅导17起,早教及素质教育7起,大学生考试及成人职业培训20起。正处在“风口”的K12课外培训机构广告违法占全部违法案件相当比重。

按照广告类别,招生广告占绝大多数,为37起,加盟广告4起,其他(推广工具类APP等)3起。

按照罚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3起,10-20万元的8起,5-10万元的5起,1-5万元的8起,1万元以下的20起。最高罚款金额为30万元,最低罚款金额为100元。由此可见,即使是同一个城市的执法部门,罚款金额差异性也较大,但总体上罚款金额较低。

《广告法》第24条规定了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上述tutorabc的违法广告语,就被认为违反了此禁令。现实中,不只是“只要21天牢记3000单词”这种提到具体目标的内容被认为属于“保证性承诺”,相对模糊的提法同样违规。

比如,上海一家学科辅导培训机构的海报宣称“保证提分”,被罚款2万元;K12在线教育机构优思一对一的网站打出了“真正高效提分”,被罚款4千元。

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提分”是最诱人的广告,对于成人职业培训来说,最诱人的莫过于“涨薪”。

一家在线IT培训机构ExcelHome云课堂在其官方公号的广告软文中,以叙事方式讲述某公司职员月薪5千元,主管月薪2万元,而能力差别体现在Excel软件使用的水平上。

行政处罚决定书写道:此文不仅明示了这种教育培训的保证性承诺,而且通过后续“学员反馈”内容强化广告受众的此种认知。

以腾讯视频APP上发布的在线教育广告为例,其中不少广告内容与被处罚的案例内容“极为相似”。

比如,作业帮直播课一个“语文阅读写作提分班”的广告中,打出了“20课时掌握90%必考重难点”的广告语。

少年得到的一个“泉灵的写作能力提升课”的广告中称,这是“重点学校也在学的写作技巧课”,前央视著名主持人张泉灵亲自在广告中出镜,说道:“让您的孩子上一节我的语文课,就算是刚上小学的孩子,也能当场口述一篇500字的作文”。

“在线教育广告几乎占据了各大网站,不断地向家长贩卖焦虑的同时,又若隐若现地暗示在线教育的神奇效果,目的就是吸引生源。”上述业内人士说。

但现实中真的只是由于执法力量不足导致违法行为不能被全部查处?是否也与《广告法》中规定的“保证性承诺”难以认定有关?

这就导致了广告执法的“灵活性”,即如果广告没有被认为足够误导受众,亦不会被认为属于违法内容。

“以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也是教育违法广告的重灾区。

K12在线教育机构梯方在线2019年初曾在官网打出广告,介绍了几位“在这里都取得了成绩突破”的学员情况,包括姓名、学校和中考成绩。行政处罚决定书写道:在上述广告宣传中,均以就读学生(即受益者)的身份形象,对其课程、教学质量等做推荐、证明。最终罚款6千元。

EF英孚教育也曾在其青少儿英语微信服务号上开设“明星学员”栏目,发布了4篇广告,以4名未成年学员的名义做广告推荐。这被执法部门认定为违法,英孚教育于今年年初撤下了这些广告。

加盟是传统线下教育机构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教育机构需要发布加盟广告寻找潜在投资者。《广告法》第25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但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3月2日期间,昂立国际教育在招商广告中宣传:“0经验投资,1站式服务,不管您有没有教育行业背景,都可以轻松运作学校”,上述广告被认定为对于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未进行合理的提示或者警示。

除了专门针对教育、培训广告的内容要求,《广告法》还规定了虚假广告如何认定。现实中,教育广告容易触犯《广告法》中“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一款名为优志愿的高考报志愿APP在广告中称,平台已有689所大学入驻。2019年9-10月,执法人员随机走访了提供入驻申请表的上海、济南、福州、昆明、长春等地部分高校,走访高校均表示未入驻过优志愿平台,也未授权该平台发布高校信息。

除了《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做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现实中,也有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教育机构进行处罚的案例。

2018年10月,有用户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书面举报在线教育平台尚德机构虚假宣传,举报内容包括“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以跟云南大学,云南 财经 大学,和云南师范大学有合作等虚假宣传”,“称尚德机构是国家教育部门指定的助学机构,不在尚德机构报名就会增加期中期末考试!”

2019年3月,执法部门认定尚德机构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的规定,罚款50万元。

“现实中,执法部门更多适用的是《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多调整的是市场竞争秩序,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力度更大,震慑力更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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